
賣牛仔喇叭褲也好,鄉村俱樂部式運動衫也好,
TOMMY HILFIGER總有一種從意想不到的角度,在剛剛好的時機切入流行文化的本領。1985年,他憑一則由廣告界傳奇人物George Lois 製作的廣告推出自己的品牌,開始了接下來十年的預科生風格大爆炸。他的設計式樣經典,以及少許聰明的變化,編織出一場里根時代的美國夢。到1980 年代末期,他的品牌已經站穩腳跟,他父親再不抱怨兒子當年沒聽自己的話去學會計了。
從畫草圖到設計,從量體裁衣到制定價格——他全靠自學。到了1990年代,他故伎重演,讓品牌躋身嘻哈圈,成為美式奢華運動風的代言人。當時,大部分設計師對明星還敬而遠之,他則大膽地讓明星穿上自己設計的服裝。1994年,嘻哈歌手Snoop Doggy Dogg 在電視節目《周末夜現場(Saturday Night Live)》中穿了
TOMMY的服裝,品牌銷售當年就躍升至9000萬美元。明星效應當然幫了Hilfiger 很大的忙,但另一方面,那種大多數設計師都不具備的熱誠也造就了他的成功。在內心深處,他依然是個音樂愛好者,還是個生意人,他很樂意將品牌跟嘻哈文化聯繫在一起——明亮的色彩、寬大的衣服、巨大的logo,以此延伸原汁原味的預科生風格。「我覺得Rap 社區的年輕人想要屬於他們自己的品牌。不過如今回顧起來,我認為那股潮流只屬於某個階段。它教會了我永遠不要跟隨潮流,因為潮流始終在變。」